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如下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情况:包括机构职能、机构领导职务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 

  2. 部门文件及解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工作动态信息。 

  (二)公开形式 

  采取政府网站形式公开,信息查阅人可直接登录拜泉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iquan.gov.cn),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栏查询所需信息。 

  二、免予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县营商局制作的政府信息,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 

  本局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不在公开范围内,此类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机关负责公开。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书面填写《拜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通过信函渠道申请;如有文字书写困难也可现场办理申请。 

  (三)受理流程 

  1.审查。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延长20个工作日进行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局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工作机构 

  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304室 

  邮政编码:164700

  联 系 人:孙金宝 

  联系电话:0452-7669195

  邮     箱:bqxyhb304@163.com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9 年 6 月 18 日


主办:拜泉县人民政府 承办: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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