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拜泉县人民政府 承办: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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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如下拜泉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情况:包括机构职能、机构领导职务及分工、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设置及职能、对外办公服务部门或股室联系电话。
2.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
3.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如政府预决算、行政事业收费目录等。
4.部门文件: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需要公开的文件及解读。
5.工作动态信息。
(二)公开形式
采取政府网站形式公开,信息查阅人可直接登录拜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baiquan.gov.cn),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栏查询所需信息。
二、免予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办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县财政局制作的政府信息,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
本机构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不在县财政局公开范围内,此类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机关负责公开。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书面填写《拜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拜泉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人可登录拜泉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baiquan.gov.cn/),或通过信函、传真等渠道申请;如有文字书写困难也可现场办理申请。
(三)受理流程
1.审查。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延长20个工作日进行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县政府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确需收取费用的,依照有关规定收取。
四、工作机构
拜泉县财政局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街136号
邮政编码:164700
联 系 人:孙敬举
联系电话:0452-7323347
传真电话:0452-732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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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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